关于邻接权

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和作品之外其他成果的创造者依法对其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称,亦即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对该文化产品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广播以及出版者对其版式设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邻接权与狭义的著作权的关键区别在于客体。邻接权的客体不是作品,而是作品之外的其他成果。

 

在音乐行业,通常可以理解为:“音乐作品”包括词曲和录音。词曲对应词曲作品,即著作权;录音对应录音制品,即邻接权,包含录音制作者权及表演者权。

其中,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所享有的、有权要求被许可人支付报酬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出租权。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有权要求被许可人支付报酬的权利包括:现场直播权、首次固定权(首次录制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出租权。

 

了解在中国的邻接权版税认领?

2021年新版《著作权法》为录音制作者规定了一项“传播录音制品的获酬权”,通常可以理解为: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线下经营场所播放录音制品,或网络直播(包括互联网平台的互动直播及现场演出直播)中对录音制品的使用,均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